您当前位置:首页 > 政务信息 > 业务管理 > 医政医管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年07月19日16:39 字号:[ 大 中 小 ]
景卫医字【2017】64号
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:
你院《关于撤销马鞍山门诊的请示》收悉。根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,同意撤销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马鞍山门诊。请你院及时到我委办理相关变更手续。
市卫生计生委
2017年7月6日